ST與*ST到底有哪些區別?
1)標識不同
ST,英文為Special treatment(特別處理),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者其他狀況異常,導致其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其投資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風險警示處理。
根據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
2)實施標準不同
A、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一)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導致 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連續為負值;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導致 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于一千萬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導致 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低于一千萬元;
(四)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 審計報告;
(五)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 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七)構成欺詐發行強制退市情形;
(八)構成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強制退市情形;
(九)構成五大安全領域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十)股權分布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決方案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或者在規定期限內未披露解決方案, 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決方案后一個月內未實施完成;
(十一)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十二)出現可能導致公司被依法強制解散的情形;
B、其他風險警示的標準:
(一)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
(二)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
(三)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并形成董事會決議;
(四)公司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 且情形嚴重的;
3)交易規則的不同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間業務特別規定》(2017年修訂)個人投資者準入門檻條款為:參與退市整理期股票買入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必須具備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申請開通權限前二十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得低于人民幣五十萬元,意味未開通權限但又持有風險警示品種的只能賣不能買
凡屬于風險警示類品種漲跌幅限制為5%,但退市整理期股票價格的漲跌幅則仍然是10%,恢復上市首日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不受前款有關 5%的限制
4)退市的階段不同
正常退市的股票首先進入風險警示板,也就是ST,然后加退市風險警示*ST,最后轉入退市整理期。以凈利潤指標為例,當凈利潤連續兩年虧損時交易所有權將該股票納入風險警示板,第三個會計年度繼續虧損則升級為退市風險警示,第四年如果繼續虧損才決定是否暫停交易或退市。
為什么退市風險警示還漲了?
究因原因,主要是體現在以下幾點:
1.退市風險警示并不意味著就會立即退市
以*ST晨鑫為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若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仍為負值,公司股票才會被暫停上市,至少還有一年的時間可以爭取摘帽。期間不乏采取資產重組、業務調整、大股東財務支持等措施,都會對股價產生重大影響。
2.退市風險警示之前股價已經完全反應
ST銀河在公布退市風險警示之前為其他風險警示,股價從最高的31.91跌至1.08,跌去了96.62%,公司市值只剩下之前的零頭11億,沒有只跌不漲的股票,也沒有只漲不跌的股票,當退市風險警示公布之時,也算是一種利空出盡。
3.流動性的限制給部分投資者提供了炒作的機會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間業務特別規定》(2017年修訂)個人投資者準入門檻條款為:參與退市整理期股票買入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必須具備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申請開通權限前二十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得低于人民幣五十萬元,意味未開通權限但又持有風險警示品種的只能賣不能買,而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則趁其他投資者恐慌拋售時大舉進場。
4.退市并不代表一文不值
退市的股票并不代表一文不值沒有了,只要公司在存續期,持有人的那部分股權就仍然存在,退市摘牌后的股票將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即轉入新三板轉讓,或破產清算,也有可能重組再重新申請上市。
既然是風險警示,則代表該類股票有退市的巨大風險,如果不是對公司基本面有詳盡的把握,建議普通投資者最好不要參與,交易所關于交易條件的限制可以理解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
上一篇:桃花澗是怎樣的景區?桃花澗景區有什么景觀?
下一篇:最后一頁
凡本網注明“XXX(非讀書傳媒 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