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行倒閉后國債要賠嗎
國債是國家信用。國債到期由國家償還。
1、國債的發行(兌付)主體為國家財政部,銀行只是代銷網點。
2、國債兌付資金是在到期后財政部才劃往銀行。
因此,銀行是否倒閉不影響國債的兌付。所以銀行倒閉也可以說他不會賠償國債,因為國債不屬于他的賠償范圍,這是由國家負責償還的,與銀行無關。
二、國債是怎樣償還的
1、國債償還的方式
分期逐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國債規定幾個還本期,直到國債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
抽簽輪次償還法。即通過定期按國債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國債,直到償還期結束,全部國債皆中簽償清時為止。
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國債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
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從證券市場上買回國債,以至期滿時,該種國債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國債來兌換到期的舊國債。
2、國債償還的資金來源
通過預算列支。政府將每年的國債償還數額作為財政支出的一個項目列入當年支出預算,由正常的財政收入保證國債的償還。
動用財政盈余。在預算執行結果有盈余時,動用這種盈余來償付當年到期國債的本息。
設立償債基金。政府預算設置專項基金用于償還國債,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撥付專款設立基金,專門用于償還國債。
借新債還舊債。政府通過發行新債券,作為還舊債的資金來源。實質是債務期限的延長。
三、銀行倒閉的賠償范圍
銀行倒閉一般會清償如下幾種費用:
1、支付破產費用,即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得的費用和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2、應當支付所欠破產企業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3、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據本條的規定,在支付破產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 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這里的“優先支付”的含義,主要指優先于國家稅收和單位存款,即在償付國家稅收和單位存款前支付儲蓄存款。
4、應當支付破產商業 銀行所欠的稅款;
5、應當支付破產債權。清算組提出破產分配方案后,經債權人會議討論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后執行。
國債作為國家發行的債券,銀行只是發行的媒介,對于國債的償還沒有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與銀行無關,所以銀行倒閉與否與國債償還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