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交易市場參與對象是怎么描述的?
在國外,場外交易市場的參加者主要是證券商和投者。參加場外交易的證券商包括:
(1)會員證券商,即證券交易所會員設立機構經營場外交易業務。
(2)非會員證券商,或稱柜臺證券商,他們不是證券交易所會員,但經批準設立證券營業機構,以買賣未上市證券及債券為主要業務。
(3)證券承銷商,即專門承銷新發行證券的機構,有的國新發行的證券主要在場外市場銷售。
(4)專職買賣政府債券或地方政府債券以及地方公共團體債券的證券商,等等。
場外交易市場主要功能體現在哪里?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券交易所共同組成證券交易市場要具備以下功能:
(1)場外交易市場是證券發行的主要場所。新證券的發行時間集中,數量大,需要眾多的銷售網點和靈活的交易時間,場外交易市場是一個廣泛的無形市場,能滿足證券發行的要求。
(2)場外交易市場為政府債券、債券以及按照有關法規公開發行而又不能或一時不能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提供了流通轉讓的場所,為這些證券提供了流動的必要條件,為投者提供了兌現及投的機會。
(3)場外交易市場是證券交易所的必要補充。場外交易市場是一個“開放”的市場,投者可以與證券商當面直接成交,不僅交易時間靈活分散,而且交易手續簡單方便,價格又可協商。這種交易方式可以滿足部分投者的需要,因而成為證券交易所的衛星市場。
(4)拓寬融資渠道,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不同融資渠道的資金具有不同的質和相互匹配關系,優化融資結構對于促進企業發展、保持穩定的資金供給至關重要。目前,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發展在難以滿足現有資本市場約束條件的情況下,很難獲得持續穩定的資金供給。場外交易市場的建設和發展拓展了資本市場積聚和配置資源的范圍,為中小企業提供了與其風險狀況相匹配的融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