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處理
(2)到法院起訴;
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征得債務人的同意。
債權轉讓合同是否合法?
債權轉讓是合法的。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所以債權轉讓當然是合法的。不過如果債權屬于下列債權的,則不能將其進行轉讓: 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