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多少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來源:法制法律網 2023-05-18 14:53:56
年休假由用人單位統籌安排,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關鍵詞: 帶薪年假 帶薪休假 帶薪年休 國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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