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免處的法律依據都有哪些內容?定罪免處由誰決定?
2023-05-30 09:08:10 | 來源:律速網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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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人民法院決定定罪免處。定罪免處是指認定犯罪,免予刑事處罰。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定罪免處由誰決定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