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構成什么罪?離婚后彩禮和三金歸男方還是女方?
2023-05-30 10:22:21 | 來源:法評網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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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構成什么罪?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構成無權處分。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離婚后彩禮和三金歸男方還是女方?
女方所有。
如果雙方結婚后沒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支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則離婚后男方可以要回彩禮,此時彩禮和三金歸男方。
如果不存在返還彩禮的情形的,則彩禮和三金一般在離婚時歸女方所有,因為彩禮和三金一般是結婚登記之前贈與女方的,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是結婚登記后才贈與女方的,則彩禮和三金一般按夫妻共同財產彩禮,離婚時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除非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