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的征稅范圍包含哪些?土地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2023-05-30 14:58:21 | 來源:法制法律網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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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的征稅范圍包含哪些?
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根據上述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不包括集體土地的使用者。
但2006年4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集體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對此進行了擴大解釋,該文規定,"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規定一律以本通知為準."該通知將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擴大到集體建設用地。
耕地占用稅征稅范圍包括占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占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視同占用耕地.用已開發的灘涂、草場、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結合情況確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稅.在占用之前3年內屬于規定范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也視為耕地。
在計算和繳納土地使用稅時也是不得有任何的偷稅漏稅行為發生,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會根據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來計算的,如果是由省、自治區以及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進行的測定則會根據測定的面積來確定,如果是沒有組織進行測量的情況,則會按照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上的面積來計算。
土地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土地稅征收標準是: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土地稅簡稱“地稅”。指對土地課稅的總稱。根據土地的價格、面積或收益等作為課稅依據,計算征收。土地稅在各種賦稅中歷史最久,并為各國普遍采用。如舊中國的田賦和地價稅,都屬于土地稅。在私有制社會,土地是作為私有財產征稅的。各國在不同時代,實行不同的土地稅制。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土地財產稅、土地收益稅、土地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等幾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后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