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孵化基地是什么意思?
創業孵化基地是指以政府為創業者搭建的制度性、智能化的服務平臺,經市、縣級人力社保部門、財政部門認定,能為入駐的初創小微企業和個體創業者提供基本的生產經營場地以及有效的創業指導服務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具有持續滾動孵化和培育創業主體功能的各類創業載體。
它主要為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復轉退伍軍人、等各類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提供低成本的孵化服務
創業孵化基地可以提供場地保障,創業指導,市場推廣,事務代理,政策落實等優惠政策,運作方式多元化
它主要為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復轉退伍軍人、等各類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提供低成本的孵化服務
創業孵化基地可以提供場地保障,創業指導,市場推廣,事務代理,政策落實等優惠政策,運作方式多元化
創業孵化基地運作方式多元化,可分為政府主導型、社會投資型和多元合作型三種
天津創業孵化基地申請條件是什么?
符合以下條件的創業孵化平臺,可申請認定天津市創業孵化基地:
(一)開辦主體。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經營滿1年的獨立法人機構,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配備相應專業知識技能的管理服務團隊和專家指導團隊。
(二)硬件設施。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5平方米,產權清晰或者租賃備案手續完備。能夠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基本辦公條件和共享服務空間,有相應的道路、停車、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和職工生活等基礎配套設施,設有相對獨立的會議、商務、培訓、路演、咨詢、展示等公共服務區域。
(三)運營管理。具有完善的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安全管理、衛生管理等管理制度,具備系統規范的企業或其他類型市場主體評估準入和退出機制。
(四)服務功能。配備5名以上從事創業服務工作的專職人員,能夠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培訓、創業專家跟蹤指導、項目發布、企業管理咨詢、財務法務事務代理、商事稅務社保代辦等服務,并與在孵企業簽訂創業孵化服務協議。
(五)在孵企業數量。入駐的生產經營滿6個月在孵企業不少于30戶,平均每戶帶動就業不少于3人(按近6個月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職工人數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