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狗擾民是屬于什么違法行為
狗擾民屬于行政違法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因此,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是違法行為。
二、
狗咬人誰承擔責任
狗咬人的責任劃分:
1.第一種情況
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由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2.第二種情況
如果動物致人損害是因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這樣的則可以減輕飼養人的責任,甚至飼養人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3.第三種情況
動物襲擊人是因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這個時候,飼養者和第三者都要承擔賠償責任。
4.第四種情況
如果被遺棄的動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動物,在外面傷著人了,原來的飼養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第五種情況
如果飼養人飼養的是國家禁止飼養烈性的動物,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損害,動物的飼養人都要承擔責任。
三、
收養流浪狗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收養流浪狗需要注意:
1.流浪動物存在一定野性,對人的警惕性要高于一般寵物,所以飼養者要妥善管理,遵守城市養犬相關規定,避免對其他人造成傷害。
2.在衛生方面,流浪動物在被收養前,可能會攜帶一些疾病,有些還可能是傳染病,所以收養此類動物要對其身體狀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如有疾病,要及時救治,保證其不會成為疫情的傳播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