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范圍包括什么?
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范圍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意義:
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首要的意義就在于落實 《物權法》,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其次,整合散亂在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不動產碎片信息,摸清不動產“家底”,為政策制定和執行提供基礎數據,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其最大的意義在于為現代國家公共財政提供基礎,也為我國未來稅制改革奠定基礎。
不動產登記工作完成后,市民不需多處跑,在指定辦公地點就能一步查詢,避免產權交叉或沖突。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一系列重大改革的基礎,比如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農地入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