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是什么
物業稅也叫財產稅,主要是針對土地、房屋等房地產,要求承租人或業主每年繳納一定的稅款,應納稅額會隨著房地產市值的增加而增加。比如公路、地鐵開通后,沿線的房地產價格會上漲,相應的房產稅也會上漲。
物業稅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稅、土地出讓金等現有稅費合并,在財產保有階段轉化為統一的房產稅,保持房產稅的整體規模與其基本相等。這樣,房產稅一旦開征,對地方政府、消費者和投機者的經濟行為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征收物業稅有普通房和非普通房之分。國家鼓勵90平方米以內的公寓開發和消費,不干預90-140平方米之間的公寓開發和購買。但對140平米以上的大戶型開發銷售一直持克制態度。所以,目前有人認為物業稅的界定值是144平米。換句話說,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屬于物業稅征收范圍;相反,屬于免稅范圍。
目前空轉物業稅試點有兩種計算模式:
1、房屋自住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70%征收1.2%的物業稅;
2、如果財產被出租或使用,將以18%為基礎,征收12%的物業稅。
由于物業稅具有調節財富分配的功能,所以對消費性住房,主要是消費者擁有的第二套住房,可以采取減稅政策。
物業稅如何征收?
1、房產稅只對營業場所和出租房征收,以該場所的剩余稅額或出租收入為計稅依據。
2、不同的物業稅規則是財產稅的一種,它以財產的占有(不論經營性與非經營性)為征稅前提,以財產的價值為征稅依據。不僅要收房產,還要收地產,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面積不扣除。
3、房產稅只是房產稅體系中很小的一部分,而物業稅幾乎涵蓋了現行房產稅體系中的所有稅種。
4、房產稅只對部分房產征收,而物業稅對所有房產地產征收。